单位名称:邱县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李剑青 风险等级:A级
权力清单 1、行政许可类。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批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等19项。2、行政处罚类。对建筑工程、公共聚集场所、营业性场所违反消防法规责令停产、停业等28项。3、行政强制类。对已办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对违反《城乡规划法》逾期不改正的建筑强制清除等28项。4、行政征收类。土地征收、城乡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及减免征的批准等2项。5、行政征用类。因传染病疫情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1项。6、行政给付类。军人优抚优待,转业军人安置、地震灾区救灾安置等7项。7、行政裁决类。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林权争议处理,对有异议的监察建议恢复进行裁决等6项。8、行政确认类。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权证书核发等5项。9、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审批,同意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等41项。10、监督检查类。重要检查事项立项的备案,重要、复杂案件立案,行政复议,重大事项审计结果公布等9项。11、内部管理类。公务员辞退的审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三等功、嘉奖的审批等4项。12、其他类。公务员职务任免,规范性文件备案,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22项。
廉政风险点 1、研究重大决策时不调研、不论证、不民主、不科学,导致决策严重失误。2、不依法行政,暗箱操作,滥用职权,造成失职渎职行为发生。3、利用政策或制度倾斜,为特定对象谋取不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4、强令、授意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印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它重大实践。5、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致使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6、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或启动应急预案不及时,迟报、瞒报、不报,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7、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影响。8、落实人事和编制管理制度不严格,违规增设机构、增加编制或超编进人,造成机构和机关人员膨胀。9、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严格,导致发生机关干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各种名义用公款在国内或出国(境)旅游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教育不够,管理不严,监管不力,致使政府系统或机关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11、不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导致部门或乡镇政府相关信息应公开不公开,不及时公开或假公开。12、授意、指使、强令部门或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13、对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事项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造成不良影响。1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身职责,造成其它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防范措施 1、健全政府系统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机关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2、加强机关干部职业道德建设与业务培训,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实践锻炼,切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3、建立和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审批责任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效能建设。4、研究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时,事前进行廉政风险评估,事中集体民主决策,并实行县政府常务会议旁听制度,强化全程监控。5、坚持依法、高效原则,扎实推进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行县、乡两级政府信息公开。6、强化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及时研究、决策、处置、上报。7、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原则,任人唯贤,接受监督。加强对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监管。8、坚持依法行政,实行问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和机关干部"执法有保障、有权必问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9、加强对下级政府和分管部门的监管指导,不越级、不插手、比干预其正常业务工作。10、加强涉密事务工作监管,做好政府系统和机关干部的保密工作。11、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依法做好来信来访工作。